9月3日,“梅姨”案受害人申聪的代理律师、北京仁知律师事务所刘乃嘉律师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表示,通过阅卷工作了解到,梅姨的真实年龄在70岁左右,不到71周岁。即便司法流程要经过一审、二审,如宣判死刑还需要进行死刑复核工作,但依据目前“梅姨”的年龄情况,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和死刑的。
目前,广州市检察院已对“梅姨”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
此前,备受关注的儿童拐卖案嫌疑人“梅姨”真实姓名曝光为谢家梅,其真实年龄也一度引发全网猜想与关注。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受害人申军良最新发声:
已陪同律师完成阅卷工作
9月2日晚,扬子晚报曾报道的“梅姨案”有了最新进展:检方已对“梅姨”提起公诉,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该案被拐儿童之一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告诉记者,“梅姨”谢某梅已经被移送到法院,“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了系列案的所有被害人,尽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相信所有的坏人都会受到严惩。”
申军良表示,今年春节前,人贩子“梅姨”成功落网。半年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全面结束,案件于七月底正式移送检察院。“前段时间我和申聪已陪同律师前往广州完成阅卷工作,目前律师正在细致梳理卷宗、核实证据,全力配合司法部门,加速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申军良称,如今案件已经移送到法院,终于等到了公道的曙光。“等到开庭之日,我想当面问问她:你辗转各地,可曾见过无数贴满街头的寻人启事?可曾看见无数寻子父母崩溃的模样?你为何要狠心拐卖无辜孩童?你自己是否为人父母?这些年你究竟拐卖了多少孩子、拆散了多少家庭?”
此前报道
8月5日,曾引发全网关注的人贩子“梅姨”真名曝光。“梅姨”案中被拐儿童钟彬介绍,“梅姨”真实姓名叫谢家梅,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有被拐儿童家属称,“梅姨”目前“年事已高”,已经是老年人,目前还不知道“梅姨”的准确年龄。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有网友提出疑问,若“梅姨”已年满75周岁,是否还适用死刑?
针对此疑问,北京时间记者采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
“梅姨”案原则上不适用死刑,无法突破高龄豁免规则。许浩认为,拐卖儿童罪的致死后果,大多为间接结果(被害人走失意外死亡、家属抑郁病逝等),并非行为人以暴力、折磨等特别残忍手段直接亲手致死;“梅姨”涉案行为核心为拐卖妇女、儿童,无证据显示其存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法定破格情节;即便案件情节极其恶劣、受害家庭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仍不符合75周岁人员死刑例外条件。
另据荔枝新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勐律师表示,《刑法》中49条第二款有规定,审判的时候,年龄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现在单纯说“梅姨”是拐卖绑架,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特别残忍的手段。所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它是很难突破的,有很大概率“梅姨”会不被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