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员工被要求通宵坐火车硬座到成都出差,并于次日9点准时打卡,拒绝后被开除;劳动仲裁部门:公司违法 国内新闻-第一新闻 赵新 4078516
上海一员工被要求通宵坐火车硬座到成都出差,并于次日9点准时打卡,拒绝后被开除;劳动仲裁部门:公司违法 国内新闻-第一新闻 赵新 407851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国内新闻

上海一员工被要求通宵坐火车硬座到成都出差,并于次日9点准时打卡,拒绝后被开除;劳动仲裁部门:公司违法

2026-09-04 18:33      来源: 封面新闻

  瞿女士(化名)是上海市一家企业的项目经理。某日,公司行政通知她,已经订好从上海前往成都的火车票及住宿酒店,要求瞿女士次日9点到达成都办公室打卡报到。

  瞿女士查询后得知,公司为她预定的是夕发朝至的硬座票。同时,为节省住宿成本,公司安排的酒店在郊区,搭乘公共交通前往成都办公室需一个多小时。瞿女士告诉公司行政:“太累了,坐一晚上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我不去。”公司行政随后表示,不出差算旷工,旷工3天就开除。

  瞿女士当时就明确拒绝了这次出差要求。没想到,3天后,公司竟真以旷工为由向瞿女士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对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瞿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公司的出差安排非常不合理,剥夺了自己的休息权,作为员工完全有权拒绝。并且,瞿女士已经提前告知公司拒绝,未造成严重影响,公司不能直接认定为旷工。

  但公司认为,整个出差行程安排虽然紧凑,但留给瞿女士去成都办公室打卡上班的时间是充裕的。此外,硬座和郊区的酒店都是出于成本考虑,瞿女士拒绝了公司的工作安排,没有按时到出差地打卡上班,已经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了公司的损失

  争执不下,瞿女士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经审理,仲裁认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来源:封面新闻

  初审: 赵新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