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21时左右,长春交警南关大队文庙网格民警王绍先、协警赵龙在亚泰大街绿苑宾馆门前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一辆吉AXXXX0号棕色小型轿车沿亚泰大街由南向北行驶到绿苑宾馆门口时,民警上前盘查,驾驶员神态紧张说没有驾驶证,民警通过其身份信息查询到驾驶员鲁某2004年出生,未满十八岁,未到年龄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鲁某属于无证驾车。民警对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强调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因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民警立即联系鲁某家长,要求监护处理,告诫其父母禁止将车辆交予未成年人驾驶。
法律明文禁止: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私自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满18周岁无法考取驾驶证,未经过系统学习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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