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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亲大客抛锚撇下乘客 女子维权发现合同上有猫腻

2016-09-06 |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租车合同上乙方和公章不相符

邢女士提供的租车合同上乙方和公章确实不相符 读者供图

  结婚对每对新人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儿,而新人们也都期望着自己的婚礼是完美顺利的。5日,长春市民邢女士向本报反映了一件事儿,8月28日是她弟弟结婚的大喜之日,原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可是由于租来的客车不给力,在接亲的路上走到半路车发生了故障,一车宾客不得不下车在路边等候。邢女士表示,虽然车上的亲朋好友对此表示谅解,但自己还是觉得婚礼当天发生这样的事太尴尬,更让邢女士感到不解的是,事后找到租车公司时,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

  20多位宾客被“扔”半道

  5日,邢女士向记者回忆起当天的情形,情绪仍然十分激动,“发生这样的事儿实在是太气人了,我不知道当天开客车的司机为什么不跟着我们的车走,为什么非要自己换路线,婚礼当天车坏在半路上,车上还有20多位宾客呢,还好这些亲朋好友也都表示谅解,没有多说什么,但我们觉得挺尴尬的。”邢女士说,8月28日是弟弟的婚礼,因为老家是九台的,所以婚礼当天要从长春到九台办婚礼。邢女士在58同城上找到了一家名为“长春鑫宇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大客车,通过微信支付了对方100元订金,约定的行车路线是从天富路与生态大街交会处到九台。

  “当天我们让这个大客车跟着前边的摄像车走,可当车开到莲花山附近时这个大客车的司机就不听我们的了,不跟着我们的路线走。车开到一条正在修路的路上,车好像是刮到了什么,熄火了,一车20多个人只能在半路下车。我们自己从九台这边花2000块钱又租了一辆车,把车上的宾客接回来的。”邢女士说,如果当天大客车司机不自行改变路线,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避免这样的尴尬事儿。

  租车公司只返还订金

  邢女士告诉记者,婚礼之前,她和租车公司是通过微信支付的100元订金,她也一再与租车公司强调要找个车况好一点的车,对方也是一直答应着。

  “没想到当天竟给我找了这样一个司机,根本就不听指挥,出现这样的事儿我肯定是气不过,想找他们的负责人要个说法,但对方公司一直没有负责人出面解决这件事。我拨打了好几个电话,对方都说不是负责人不了解情况,后来有一个自称是公司调度的人,说他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儿,愿意把100元订金返给我,但他说他只是负责调度,这件事跟他没啥太大关系。我说我就想找你们公司领导要个说法,他说跟他没关系。”邢女士说。

  随后,邢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当时付订金时租车公司通过微信发给她的一张合同,租车合同的甲方一栏没有填写,也没有签字,乙方一栏写的是“长春鑫宇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下方盖的是一个公章,旁边还有代表的姓名郭某和联系方式。同时,合同上也标明了租车的费用是900元,付订金100元。

  合同乙方与公章不一致

  随后,记者在58同城网站上查找到了这家租车公司,发现其中一位名为郭经理的联系电话与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是一样的,记者拨打了这个电话。电话拨通后,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记者首先询问其是否是长春鑫宇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方表示是,当记者询问邢女士的事情时,对方表示不了解情况,“我是客服的,我问一下,一会儿给你回电话。”一分钟后,一位男士打来了电话,当记者说明情况后,对方表示不清楚这件事,并且一再强调让记者仔细查看租车合同上的名头是否与公章一致。

  记者:“她提供的合同上写的是你们这个公司,叫鑫宇通”

  男子:“没有,没有,我没有这个公司。你看章是吗?你好好看看,我们章在我们手里呢。章都是有编码的你可以调,去公安机关进行备案你可以去查,按章为准,看看签没签字,章是关键。”

  记者:“你的意思是这件事跟你们没有关系是么?”

  男子:“不是我们,跟我们没关系。之前有人找过我,但跟我没关系,你别往我身上赖。”

  在记者与男子通话过程中,对方一直很肯定地让记者查看租车合同上的公章与名头是否一致。

  挂断电话后,记者再次仔细查看合同,发现合同的上方乙方一栏确实写的是“长春鑫宇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但右下方乙方印的公章上写的是“长春鑫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者之间相差一个“通”字。正在这时,记者再次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记者一再询问男子到底是“鑫宇通”公司还是“鑫宇”公司,男子并不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一直在说其他。

  消协:不要不明智消费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合同上的公章应该和合同的名称是一致的,“你合同上写的甲方是谁,乙方是谁,那么这个公章就应该表现出甲方乙方到底是谁。只要盖上公章了,那么公章的主体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关键是看他公章到底是真是伪,因为有的时候刻的公章是个假公章,所以消费者要对公司的资质进行查实。”钟萍表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必须要看合同名称与公章是否相符,“现在就是要弄清楚这个公章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公章,那么盖上公章的这一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钟萍还提醒消费者通过微信等网络方式不要不明智地去消费,“因为这样的话你对对方并不了解,他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他是否是个人的私人买卖,对方的经营状况和诚信度这些东西都不了解,这样随意转账一旦出现了问题,怎么去找是个问题。”

  律师:名称不一致属欺诈

  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表示,如果公司所刻的公章和公司名称不一致,属于伪造,变造公章,是一种欺诈行为。“可以通过查找这辆大客车的车牌号,看看到底是什么公司的。这属于一种运输合同,一方违约了是要承担责任的。另外,这份合同虽然甲方没有签字,但合同也是生效的,合同不仅是只有书面形式,电子形式能够固定内容的也是生效的。”邱律师说。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亚东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