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讯 (记者李中良)1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公布了“长春市文明行为提示单”(以下简称“文明十条”),倡导市民从小切口、日常化、身边事做起,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加快城市文明建设进程。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市民文明行为成为更加切近的重大课题。那么,如何有效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从操作性的角度看,长篇大论、大而化之的办法,实际效果并不好。此次我们从小切口、日常化、身边事做起,不贪多,不图全,不搞“四六句”,不搞概念化,而是把科学素养、理性思维、文化文明品质,蕴藏于简化易行的文字中,通过广大市民更广泛的转发、讨论和践行,推进更广泛、更精准、更持久的文明实践。
“文明十条”如下:
1、养成好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说话、排队或擦肩而过时,保持文明距离。
5、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依法有序过马路。
6、室内非娱乐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乱跑闹。
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8、诚。
9、不随地吐痰,文明养犬。
10、垃圾不落地,分类放。
编辑: 王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