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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委解读两项新政

贫困户建大棚 每栋补贴3万

2016-11-24 | 来源: 城市晚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是打赢长春市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推进举措。而在33条脱贫攻坚措施中,长春市农委牵头的任务有两项:第22条实施扶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项目,以及第31条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本月初,长春市农委就以上两条分别出台了《长春市脱贫攻坚发展设施农业实施细则》及《长春市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昨日,长春市农委副主任李欣对两项任务进行政策解读。 

  该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建设温室大棚的贫困户给予定额补贴。每年补贴100栋日光温室,建设标准每栋667平方米以上;每年补贴100栋大棚,建设标准每栋1000平方米以上。每栋日光温室补贴10万元,每栋大棚补贴3万元。所需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按1:1比例承担,其余部分建设资金由贫困户自筹。

  李欣表示,通过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温室大棚,是增强造血功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长久之计。

  关于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支持计划,该政策主要内容,是从2016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参照吉林省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标准,重点支持市直部门包保的66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每年支持额度40万元左右,连续扶持两年。支持项目主要有5类:道路建设、排水沟建设、村部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建设和围墙大门改造等项目。到2017年,在全市贫困村中打造10个美丽乡村。

  李欣称,长春市从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至今已有1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目前,全市建设省市两级示范村、重点村500多个,争取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近3亿元,拉动长春市投资2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面貌显著改观。

  记者 卢玉鸽 

责任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