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 记者 刘艳 8月14日,伊通县接到环督吉信转(2017)3号交办函后高度重视,针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伊丹村6社3家养鸡场室外排放鸡粪”的问题,他们按照“包到边,改到底,责到位”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快速办理,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伊通县伊丹镇政府会同环保局、农牧局、水利局对这3户进行训诫,勒令其停止向外排放鸡粪,并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将这3户养鸡场排放的鸡粪全部清除,运到田里做肥料;二是用抽粪机将粪水抽出,灌到地里肥田;三是用白灰对水沟底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后,用山砂、净土进行填埋;四是在原地重新铺设排水管道,用于排除雨水。
截至目前,以上各项已经全部完成。同时,村里帮各户租用旱田500平方米,堆放发酵鸡粪来年还田;待本批蛋鸡下架,这3户养鸡场停止在屯内散养蛋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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