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拟表彰一批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公局联发〔2017〕18号)要求,经全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和考核,评选出了全省46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4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截至9月6日。公示期内,对候选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和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611233、81336195(传真)
电子邮箱:jlsgwyj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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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对象公示材料
2.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公示材料
第六届吉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
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31日























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候选对象公示材料
1.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始终牢记宗旨,听民声、维民权、解民忧,架起党和群众的连心桥。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558件,立案查处186人,开除党籍13人。纠正违规扶贫资金700多万元,挽回集体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解决廉租房、低保等问题327件,赢得群众信任和赞誉。先后9次被中纪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先进单位;在全国首创用“提醒谈话”处理信访问题,得到中纪委肯定和推广。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一周年重要指示落实回访时,代表全省县市区纪委,接受省十家媒体专访。
2.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足民生、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主动在“打造美好双阳、建设长春城市副中心”过程中做贡献。被评为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被省委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3年至2016年双阳区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县。
3. 农安县合隆镇人民政府,紧盯发展、敢于攻坚,为民谋利、善做善成,2016年末,地区社会生产总值达到203.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96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5.2亿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820元、13550元。近年来,合隆镇先后获全国重点镇、全国发展改革示范镇、全国统筹推进城镇化示范镇、吉林省十强镇、吉林省特色城镇化示范镇、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全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全省森林小镇等称号。
4.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稳抓实干,廉洁高效,奋发向上,成绩显著,赢得了普遍赞誉。2012年以来,全市供后监管动态巡查近3360余次,调查处理土地出让合同违约案件12件,处置闲置土地48宗,土地面积312.65公顷。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1082宗,土地面积3489.32公顷,共计收缴土地出让总价款203.54亿元。被评为吉林市直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先进处室、吉林市“三帮双促”活动先进集体。
5. 吉林市旅游局,扎实苦干,锐意进取,在旅游宣传推广、“互联网+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和市场监管工作、构建科学完备的全域旅游规划体系中全方位打造吉林市旅游事业。2014至2016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1447.7万人次,年均增长16.51%,累计实现旅游收入1647.16亿元,年均增长25.19%,旅游总收入与旅游总人数均排名全省前列;在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等。
6. 中共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行“两层级、全覆盖、交叉办”工作模式,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截留挪用等基层腐败案件。整治“四风”问题,树立干部队伍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地方政治生态。被省纪委推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一个支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7. 四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不断创新,真心服务,倾力奉献,充分体现“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理念,实现多年“零投诉”“零差错”,群众满意度达98.55%。创建标准化窗口服务体系,2016年该局出入境服务标准化试点被确定为国家唯一试点项目。自主研发的自助填表机在全省推广使用。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党支部被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公安厅评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8. 辽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审批环节减少比例为11.8%,审批效率提高55%。为方便办事群众,对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及重点项目等单位实行全程领办代办,积极推行上门、延时、预约等12项特色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7%以上。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第五届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精神文明优秀单位。
9.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扎实做好各类案件受理审核立案工作,把很多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不断提高审核立案质量和服务群众水平。快速准确掌握运用新案标,实现平稳过渡到登记立案制。实行“互联网+”,强化便民服务,网上立案率在全省排名靠前。平均每年的受案量180件左右,结案率100%,无超审限案件。获全省涉诉信访工作集体二等功,被评为通化市社会管理先进基层单位、依法办事先进窗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10. 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区分局山下派出所,近五年来,定期帮扶群众做好事近千件,捐款物值5万余元。积极排查化解通钢下岗职工大量上访等各类矛盾纠纷,仅去年就调处187起。在全市“打盗骗保民安”行动和全省“百日禁毒攻坚战”中,均排全市第一;破获刑事案件近400起,打处犯罪嫌疑人275人,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增强。被评为全国优秀基层派出所、省公安系统优秀基层单位,连续14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
11. 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省率先实行“一窗式”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创新实行和谐执法、服务群众九项措施。形成“六位一体”智能化指挥管理模式,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效率大幅提升。推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长效管理机制,连续五年全市无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间断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校车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受到群众赞誉。连续3年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12. 靖宇县人民法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公正司法,依法办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523件,审执结10807件,结案率为93.8%,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中排名靠前。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共审结涉企案件1048件,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13. 乾安县公安局,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主动服务人民群众。近五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75起,打处959人,行政拘留1952人,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2000年、2007年、2012年、2017年连续四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连续4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连续16年全省优秀。
14. 白城市洮北区信访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全局,从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实打实地解决信访问题,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矛盾上行到基层化解的转变。2016年洮北区上访量比2012年下降53%,进京访和集体访分别下降45%、46%。近五年,被评为省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进单位、省重信重访化解工作先进单位、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15. 通榆县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生态经济景观理念”为指引,努力打造生态良好、乡村美丽、生活宽裕、经济繁荣、保障完备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我省西部美丽小城镇,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近五年,兴隆山镇被评为国家级生态镇、国家级发展改革试点镇、省文明镇、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商务厅确定为吉林省电商镇。
16. 敦化市人民政府渤海街办事处,服务民生、扎实工作、奋发有为,积极开展“强基堡垒”、“示范先锋”、“品牌升级”、“幸福社区”等四项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党组织服务民生三年规划”,实现了“六化惠民生”工作目标;科学制定 “创新发展·民生服务”五年规划,有效助推了街区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被评为省双拥共建先进单位,延边州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敦化市模范单位、先进单位。
17. 龙井市审计局,政治立场坚定、服务发展大局、工作规范高效、队伍素质优良。近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及审计调查102项,提出合理审计建议110余条,上报审计信息450余条,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300余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为市政府节约建设资金达1935.58万元。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获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状,连续5年被评为市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考评优秀单位。
18.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年老、残疾业户开设绿色通道,代办证照;耐心接待来电、来访人员1500余人次。打造阳光厨房、餐饮服务一条街,为当地创建国家级卫生城付出了辛勤汗水。注重人性化监管,专项规范整治食品经营户,走访5千户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发展企业350余户、个体工商户960余户,推荐8件注册商标,帮助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户。为保障市场公平、营商发展环境和食品安全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贡献。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集体。
19. 公主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创建全市政务服务星级、标准化便民办证窗口,完善“绿色通道”、预约、延时等常态化服务、现场评价监督等制度,保障营商投资环境。利用“互联网+”,实现网上办证、异地办证,港澳证签注即取,证件受理连续多年“零差错、零回退、零超时”;24小时指导境外人员、旅店业两个网管群,查处“三非”案件13起。利用 “岭城蓝精灵”微博、微信号每周宣传出入境政策和便民措施。群众满意率多年保持100%。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出入境系统人民满意文明窗口。
2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坚持服务大局,助力发展,推动振兴,优质高效,2016年完成税收收入28.32亿元,收入总量和增量位列长春五大城区局和四大开发区局首位。打造全省首家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联合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全省文明单位;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人先锋号,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21. 白山市统计局,独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手段与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深度融合,在全省首开乡镇统计专网延伸试点改革。突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全国普查任务。被评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省统计系统网络信息报送工作一类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白山市目标绩效考评一类部门。
22.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始终秉持“持续发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保障民生”办事宗旨,创新开展“四进四入”活动,协调银行帮助解决城乡居保缴费难题,开展助保贷款助力精准扶贫。被省人社厅、省社会保险局评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审计稽核内控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全省档案管理优秀集体,在县级政行风测评中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单位,获国家、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23. 吉林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解决了全省380多万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累计1500多万农户参保,累计赔付52亿元,户均增收300多元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全省县市全覆盖,开展试点仅一年多,累计贷款超过12亿元。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连续五年稳步提高,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4.延边州国家安全局一支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