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河口市2025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化水平,12月4日上午,梅河口市司法局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文体中心二楼会议室组织全市宣讲团成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由梅河口市司法局公职律师李佳益担任主讲。李律师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制度,系统阐释了该法的立法背景、深远意义及工作机制,并重点解读了该法的五大亮点。同时,课程紧密结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和贴近实际的案例讲解,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至高权威与法治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培训中,李律师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现实案例相结合,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明确主体责任、创新宣传形式、强化保障措施、聚焦重点对象、融入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规定。她强调,作为宣讲团成员要带头学习、准确理解、生动宣讲,将宪法精神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有效传递到群众身边,切实提升全市公民的法治素养。

与会人员全神贯注,聆听记录,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案例教学环节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大家普遍感到,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解读精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此次专题培训是梅河口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后续深入机关、校园、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和专业保障。
图文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初审: 郭龙
复审: 齐智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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