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有效需求是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
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消费供给,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发展医疗教育、养老托育、旅游休闲等服务消费,培育绿色低碳、首发经济、品质电商、智慧零售、赛事经济等新型消费。推进消费设施建设,打造消费新场景。支持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节点消费城市培育。拓展入境消费。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推动消费下沉。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平台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大有效投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政府投资方向,加大民生类政府投资投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加强全链条、全周期、全层级管理,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有效衔接,严把项目投资强度关、产业效益关、生态环境关。
初审: 吴美慧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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