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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洪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6-02-06 16:5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吉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洪亮涉嫌受贿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洪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洪亮利用担任榆树市委常委、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长春市九台区区长、区委书记,公主岭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检察 

  初审: 赵鹏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