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公安烟花爆竹违法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省内新闻-吉林新闻地图 张彦梅 402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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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公安烟花爆竹违法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2026-02-20 14:02      来源: 梅河公安发布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筑牢春节安全防线。近日梅河口市成立由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工作组,持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的同时,指导全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现特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1:

  2026年2月19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资质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违规存放于我市新华街道食品街某商行店内一楼货架旁,并对外销售。该商铺紧邻文具店、超市、居民区与教育综合楼,地处人员密集、商业集中区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李某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典型案例2:     

  2026年2月19日,联合工作组在李炉乡永强村排查时,某商店老板唐某面对询问神情慌张、刻意回避,引起检查人员警觉。经依法细致检查,当场在该商店后门仓库内查获鞭炮7箱、礼花8箱、二踢脚300个、其他烟花爆竹4箱。经查,该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隐患极大。      

  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扣押,唐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烟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经营均属违法。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组将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请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勿心存侥幸,共同守护安全防线。

  来源:梅河公安发布


  初审: 张彦梅   复审: 齐智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