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4起典型案例 省内新闻-吉林新闻地图 王韬 406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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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报4起典型案例

2026-07-13 20:0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货车超限超载、恶意闯卡、涉牌违法是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超载车辆制动性能大幅下降,极易引发侧翻、连环相撞事故,同时严重损毁桥梁、路面基础设施;驾驶员刻意遮挡、伪造号牌、组团冲卡,逃避执法监管,更是漠视自身与群众生命安全的恶劣行为。为坚决压降道路安全风险,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精准布控、全线追击,接连查处四起货车闯卡、严重超载典型案件,以刚性执法清除路面重大安全隐患。

  近日,巡逻三大队民警在吉黑高速吉林南收费站开展入口超限查验工作时,查获一起恶意闯卡超载案件。在执勤过程中,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为逃避处罚,悬挂一蓝色号牌冲撞收费道闸强行驶入高速。因驾驶人在途中又更换回本车号牌,追踪取证难度大幅增加,办案民警调取沿线全线监控,逐帧比对车辆特征、梳理通行轨迹,最终精准锁定涉案车辆及驾驶人并成功拦截。经现场称重核验,该车车货总重达94吨,属于严重超限超载,存在极大道路安全隐患,最后该驾驶人因实施严重超载、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本案对应法律依据

  1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七项,处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机动车;

  2

  货车严重超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载货超核定载质量50%以上,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扣留机动车;

  3

  强行闯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辖区还侦破一起“雨夜跨区域追击假牌超载货车”案件。深夜,巡逻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华丹大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超限超标,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对方直接冲撞道闸驾车逃逸,且车辆悬挂其他机动车号牌,溯源追查难度极大。为及时消除这台“移动危险源”,吉林支队立即启动联勤处置机制,依托道路监控网开展轨迹研判,组织警力跨区域接力追踪,全体办案人员连续鏖战13个小时,往返奔赴400余公里,最终在四平服务区将逃逸车辆成功截获。经核查,该车核定总质量49吨,实际载货总重112.82吨,超限率高达130.24%,是典型高危“百吨王”。驾驶人同时存在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严重超限超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多项违法行为并被依法处罚,车上超载货物全部现场卸载转运,彻底消除路面安全风险。

  本案对应法律依据同上

  针对货车抱团违法、组团闯卡的突出乱象,吉林支队同样重拳出击、全线清零。7月2日凌晨2时许,巡逻六大队辖区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三辆重型货运车辆结伴途经收费站,拒不接受超限称重查验,集体冲撞道闸驶入高速。经查,三台车辆均严重超限,超载比例全部超过50%,且均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夜间组团上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接警后,巡逻警力迅速沿线布控,最终在沈吉高速大阳收费站将三辆违法货车、全部涉案人员一并查获,无一漏网。目前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依法处罚,其中包括2名组织车辆闯关的涉案车辆车主、3名涉事驾驶人,超载车辆及货物移交路政执法部门完成卸载处置,团伙违法隐患彻底清零。

  本案对应法律依据

  1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十四项,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2

  货车严重超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载货超核定载质量50%以上,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扣留机动车;

  3

  强行闯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7月9日凌晨,珲乌高速吉林北收费站发生一起货车恶意闯卡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驾驶无牌重型货车,途经收费站时因超载超限拒不配合入口安全查验,强行冲撞道闸驶入高速公路后逃逸。接警后,巡逻二大队执勤民警迅速启动查控预案,通过轨迹排查、路段布控,历时40分钟精准锁定涉案车辆,成功将驾驶人张某查获归案。张某无视执法权威、存在明显交通安全隐患。目前,驾驶人张某因超载、未悬挂号牌、强行闯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处罚。

  本案对应法律依据同上

  货车超限超载、闯卡逃逸、涉牌违法,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此类车辆上路具备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企业负责人、车辆实际管理人指使纵容违法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吉林高速交警

  提示广大货运从业者及货车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超载闯卡、涉牌上路代价沉重,不仅面临记分、罚款、行政拘留,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还将承担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杜绝超载、闯卡等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吉林高速公安吉林分局

  初审: 王韬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