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比例优化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2026年8月中下旬召开长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比例优化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长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比例优化调整。
二、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设19名听证参加人。其中,居民消费者代表9名,经营者代表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代表4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采用公开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和社会组织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产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产生。
四、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
1.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
2.属于自来水用户,了解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等相关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等)。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签收、签署听证活动有关笔录。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6:00止
(三)报名方式:可采取下列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地址: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政府二楼1247A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777189。
2.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及报名表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cfgwjg@126.com进行网络报名,并拨打报名电话88777189进行报名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或材料不全的、扫描件主要内容不清晰的视同未报名。
现场报名及电话确认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报名结束后将有意向参加长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比例优化调整听证会及旁听的市民按报名顺序依次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五、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名,从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人员中进行随机抽取(未被抽取为消费者听证参加人,且愿意接受调剂成为旁听人员)。
如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当天不能正常出席,由旁听人员进行递补。
六、经营者代表报名方式
经营者代表请在2026年7月31日16: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地址: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政府二楼1247A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777189。
七、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设置媒体席,采访报道的新闻媒体请在2026年7月31日16: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记者证(采访证)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地址: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政府二楼1247A房间)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777189。
八、其他事项
长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比例优化调整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