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海涛为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免去:
常国伟的吉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朱之衡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巍的吉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于洋的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晓伟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志刚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褚晓欣为吉林市林业局局长;
陈锡红为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局长。
(三)
免去:
杨大光的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范海君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
免去:
王浩、张英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竹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寅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尧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浩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王东竹、关晶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英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段成亮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婕、王照军、历建山、仲菲艳、孙复媛、徐岚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
免去:
王丽杰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继楠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吴继楠为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吉林市人大
初审: 赵新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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