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日报讯 记者 张明 8月2日上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培训会。会上,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对《通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作了专题讲解。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研究问题,把握规律,强化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弘扬主旋律,聚集正能量。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立足自身实际,认真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传达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用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及部分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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