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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买金首饰 假冒伪劣挺坑人

2016-07-07 | 来源: 延边新闻网

延边新闻网讯 记者 郑阿敏 原价3000余元一套的金首饰,因活动促销,只需要399元就可以拿到手,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如此“美丽”的价格可不多见。家住河北沧州的赵先生就没经得住诱惑,通过延边本地的电视购物活动,购买了一套金首饰。可没承想,当金首饰拿到手,赵先生彻底蒙了。

日前,赵先生在家中看电视时,无意中收看到了延边本地的一期电视购物节目,节目中宣称,原价3000余元一套的纯金手链、戒指、耳钉,在活动期间,消费者只需要花费399元即可买到手。在价格诱惑下,赵先生立即拨打了节目中给出的订购热线,在支付了399元的首饰费及59元的托运费后,赵先生便安下心地等待“好货”的到来。然而几日后,当赵先生将收到的首饰盒打开后,里面的“金首饰”让赵先生大呼上当。

“根本不是纯金的,再给购买热线打电话想要退货,可人家根本不给退。”在一筹莫展之际,赵先生突然想到了延吉市消费者协会,于是他通过电话与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取得联系。

无独有偶,与赵先生同样经历的还有延吉市民李女士。李女士通过电视购物看到了一款价值999元的老年学习机,购买后,销售方还赠送手机等礼品,这让李女士心动不已。在同样拨通订购热线后,李女士成功购买了一套老年学习机。东西拿到手后,李女士发现实物与电视上宣传的根本不一样,无法使用的机器让李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随后,李女士来到了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受理案件后,市消协副秘书长许真立即与广告投放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取得联系,经过调解沟通,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率先履行先行赔付的职责,全额返还了赵先生和李女士的购物款。

许真表示,近年来,延吉市消协受理的电视购物纠纷逐年增加,目前,延吉市消协受理的因电视购物产生的纠纷解决率达100%。“宣传的产品多为珠宝或老年用品,因产品价格低廉,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电话购买。然而有些产品因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等因素,在送达到消费者手中时,实物与宣传内容不符。”许真表示,新《消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购物7日之内,不管产品好坏,都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同时,不管商品属性本身规定不能退货,还是电视购物有限制条件的,只要商品本身质量不好或存在虚假宣传的,都可以提出退货。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