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重拳”规范医疗保险“两定”单位服务行为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鞠华军 2178225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长春“重拳”规范医疗保险“两定”单位服务行为

2016-08-0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丁隽 目前, 长春市城镇基本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数已达到552家,定点零售药店1663家。

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开通运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两定”单位违反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参保人员对“两定”单位的意见和投诉日益增多。为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两定单位”医保服务行为,防范和查处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取及其他违规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长春市人社局近日组成专门执法监督管理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保“两定”单位专项大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抽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累计检查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共57家,定点零售药店51家,对违反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了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网一批、取消一批的严肃处理。共对78家违规医保“两定”单位进行了处理,其中取消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7家(均为定点零售药店),停网整顿50家(医疗机构13家、药店37家),处以违规费用二倍罚款16家(均为医疗机构),责令整改、退回违规费用1家(均为医疗机构),责令整改4家(均为医疗机构)。

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处罚和停网整顿开始时间统一为8月2日,在整顿期满后,须向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报送整改报告,接受审核,视审核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开通医保网络系统。

主要违规情况大揭秘

(一)定点医疗机构

1.挂床住院:一汽总医院23例、长春新康呼吸专科医院20例、长春日坛血管病医院4例、长春圣安疼痛医院3例、长春中德骨科医院3例、长春月潭医院3例、吉林前卫医院3例、吉林省肢体伤残康复医院3例、长春同康医院2例、解放军208医院2例、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例、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2例、吉林心脑血管病医院2例、吉大二院青年院区2例、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2例、长春市中医院2例、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1例、吉林省肝胆病医院1例、长春长飞医院1例、长春通源医院1例、长春长新医院1例。

2.虚假病历:长春圣安疼痛医院。

3.医生不在岗、卫生条件差、处方保管不规范:二道区张丽华西医内科诊所。

4.门诊慢病、门诊统筹患者档案未建立或不规范:长春市朝阳区南湖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净月开发区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5.无处方划医保卡:高新双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门诊处方不规范:净月富奥社区卫生服务站。

7.降低住院标准:二道区人民医院、长春中西胃肠病医院。

8.疾病诊断不准确:吉林友好医院。

9.医院管理不严格: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

10.病历不规范: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医院、吉大二院民康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

(二)定点零售药店

1.拒绝、阻挠、不配合医疗保险相关部门检查、审验工作的: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锦江广场分店、国药控股大药房吉林永新连锁店有限公司临河街连锁店。

2.采取为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提供刷医疗保险卡业务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吉林省中东健康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星宇小区店、高新园区利和大药房。

3.与持卡人采取用现金兑换医疗保险卡内金额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吉林省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连锁八店。

4.将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自由花园分店、吉林同仁大药房北安路分店。

5.存在虚传医保网络数据、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营业场所未公布医疗保险投诉电话、化妆品等非医保支付范围商品未单独分区隔离摆放等违规情况的: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红旗嘉园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四道街连锁店、吉林省英平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春城大街店、长春市联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店、吉林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皓月大路分店、吉林省盛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老东风店、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迎春路连锁店、长春市会东大药房、南关区保康大药房、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积善路连锁店、吉林省金天爱心仁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阳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阳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泉路连锁店、吉林省众康医药有限公司众康至善大药房、南关区光明大药房通化路店、南关区光明大药房旗舰店、吉林省中东健康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化路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地十二坊连锁店、吉林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长春市百大大药房、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大路分店、长春市东益医药超市、净月开发区惠通大药房、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晟发堂大药房、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园丁花园连锁店、长春市金华兴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德昌路连锁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吉林永新连锁有限公司德昌路连锁店、朝阳区海瑞大药房、高新园区光明福安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伟业星城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咖啡小镇连锁店、高新园区居德堂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佳园路连锁店、吉林省盛修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怡众名城连锁店、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

“重拳”出击严肃处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处理办法》、《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退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长春圣安疼痛医院、一汽总医院等3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锦江广场分店、吉林省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连锁八店等44家定点零售药店做出如下处理:

(一)定点医疗机构

1.责令以下医疗机构退回违规费用,停网整顿两个月:长春圣安疼痛医院、一汽总医院、二道区张丽华西医内科诊所、长春新康呼吸专科医院。

2.责令以下医疗机构退回违规费用,停网整顿一个月:长春中德骨科医院、长春日坛血管病医院、长春月潭医院、吉林前卫医院、吉林省肢体伤残康复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南湖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净月开发区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高新双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责令以下医疗机构整改,退回违规费用,处以违规费用二倍罚款:长春同康医院、解放军208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吉林心脑血管病医院、吉大二院青年院区、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长春市中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长飞医院、长春通源医院、长春长新医院、二道区人民医院、长春中西胃肠病医院、净月富奥社区卫生服务站。

4.责令以下医疗机构整改,退回违规费用:吉林友好医院。

5.责令以下医疗机构整改: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医院、吉大二院民康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

(二)定点零售药店

1.责令以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退回违规费用、解除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资格申请: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锦江广场分店、国药控股大药房吉林永新连锁店有限公司临河街连锁店、吉林省中东健康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星宇小区店、高新园区利和大药房、吉林省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连锁八店、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自由花园分店、吉林同仁大药房北安路分店。

2.责令以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停网整顿1个月: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红旗嘉园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四道街连锁店、吉林省英平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春城大街店、长春市联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店、吉林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皓月大路分店、吉林省盛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老东风店、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迎春路连锁店、长春市会东大药房、南关区保康大药房、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积善路连锁店、吉林省金天爱心仁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阳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阳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泉路连锁店、吉林省众康医药有限公司众康至善大药房、南关区光明大药房通化路店、南关区光明大药房旗舰店、吉林省中东健康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化路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地十二坊连锁店、吉林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四区店、长春市百大大药房、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大路分店、长春市东益医药超市、净月开发区惠通大药房、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晟发堂大药房、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园丁花园连锁店、长春市金华兴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德昌路连锁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吉林永新连锁有限公司德昌路连锁店、朝阳区海瑞大药房、高新园区光明福安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伟业星城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咖啡小镇连锁店、高新园区居德堂大药房、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佳园路连锁店、吉林省盛修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怡众名城连锁店、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

为确保对“两定”单位的规范管理,长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重点抽查等不同形式,形成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同时,还将研究起草《长春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将对《社会保险法》、《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今后,医疗保险“两定”单位管理将严格遵循“宽准入、严管理、重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将日常巡视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

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力量,发现冒名住院、推诿重患、挂床住院、分解住院、降低住院标准、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将药保系统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药师不在岗、代划医保卡、上传虚假信息等严重违规问题,可拨打长春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电话:85679967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