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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网调查】儿童游乐设施监管不明 安全问题究竟谁负责?

2016-11-2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卫生问题家长并未引起注意

  记者发现,儿童游乐场设施种类繁多,在淘气堡等儿童流量较大的场所外围,均贴有“已消毒”字样,也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每天早晚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卫生问题可以得到保证。

  但也有家长对记者表示了担心,怕孩子在人很多的游乐设施里玩,消毒不彻底的话,容易传染疾病。“孩子流鼻涕,流口水什么的,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对于安全问题他并未过多关心,卫生问题反而是自己最为关注的。

  “这种充气式的垫子和海绵坐垫的碰碰车,如果不清理会产生很多细菌,希望商家能按时定期消毒,这样家长放心,孩子玩的也开心。”赵女士说,她不知道这些问题是哪个职能部门在做监管,孩子的各种安全问题理应得到关注。

散落的“沙滩”玩具 李煦 摄影

  多地陆续发生儿童受伤事件

  虽然儿童游乐设施室内、室外均可安放,也以小型器材为主,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只不过被很多家长忽略而已。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因游乐设备导致儿童受伤事件。

  2月14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一个儿童游乐设施被大风吹翻,3名儿童受伤。

  4月2日,河北保定一广场充气城堡被风吹翻,5名儿童受伤,3人入院治疗。

  5月18日,江苏淮安一名儿童在亲子乐园玩耍时头部撞到小沙发上,入医后被缝7针。

  7月18日,上海市奉贤区一家长陪同孩子玩滑梯项目时受伤,经诊断T12肋骨骨折。

  儿童游乐设施监管存盲区

  “虽然有营业执照,也是正规商家,但如果不定期保养,万一出了事情,我们该找谁处理?”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联系到省、市多个相关部门。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室内儿童游乐场既不属于文化娱乐场所,也不完全属于体育健身场所,没有制定强制性的卫生标准法律。对于此类小型游乐场所,尚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空白。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儿童游乐设施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质监部门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监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但儿童游乐场中的设备显然不属于“特种设备”。

  安监部门则表示,他们只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因此也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随后记者联系到工商部门,他们表示主要负责的是商家的经营活动,消费者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可进行投诉举报,若涉及安全问题,则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内。而城管部门表示,无证经营的儿童游乐项目确实在他们监管范围,但如果是室内场所,需要商场管理人员自行监管。

  另外,在国家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共规定了7大类28小类公共场所,其中并没有小型儿童游乐场所的表述,在卫生监管上这里也成了盲区。

  据调查,这些依附商场或在休闲广场设立的小型游乐场,通常是租赁场所的独立经营单位。目前,国家对大型游乐场所有明确管理规定以及建设标准,但查阅国家《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却未能从中找到对室内外小型儿童游乐场的相关表述。这也意味着小型游乐场存在监管盲区,一旦发生意外市民将面临维权风险。

  对此,吉林省政协委员冯堤表示,儿童游乐场所处在各监管部门的最边缘地带,目前确实面对一定难题,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既要从设备材料的生产、渠道等方面有效监控,更要保障设施场所服务经营现场与环境的检查监督。

    冯堤建议,食药监、质监、安监等部门应该对有隐患的儿童游乐设施及场所进行有效安排,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在执法标准和依据方面,除了执行现有条例外,还应人性化地适时提高标准进行检查,虽然有些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因不适应发展而正在修订并完善的过程中,但监管部门不能以暂时没有执法依据而放弃监管或放任监管。他将在这方面作出省政协提案。 


责任编辑: 张杰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