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到同学的“霸凌”,事后出现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反应;
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
16岁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
近日来,已经被人们淡忘的校园欺凌话题,再一次引发社会的集中关注。
校园霸凌,又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是学生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近些年来,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与心理教育,致使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人民日报评论表示,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发布刚一个多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针对此现象,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连线睿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莫长军、东北师大附中净月实验校小学部学育中心主任吕丽、长春高新慧谷学校校长周发,从法律、学校两方面,听取专家说法。
聚焦一:校园欺凌不等于“过分玩笑”
睿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新表示,校园欺凌事件应该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学校对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思想、德育教育。现在社会中多是一家一孩,家长对于孩子过度溺爱、娇惯。孩子作为独生子女,行话叫“要尖”已经成为习惯,思想里没有分享的概念、意识。这种情况,不能要求他们立马改变,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共同携手,帮助孩子改变。这种欺凌、霸凌现象,可以在任何学校发生,不能说一定会杜绝,但是可以做到避免。
“对于欺凌、霸凌,没有一个准确的恒定标准。对于一个孩子,偶尔的一次、两次发生此类现象,我们不能称之为就是欺凌、霸凌现象。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的这位家长,我认为她是有些过于高调了,目前这件事情已经被炒得过大,这个结果应该也是源于她对孩子的溺爱。”李志新说:“孩子在学校,确实会有彼此打闹的现象。但是校园欺凌绝不等于‘过分玩笑’。孩子们有时会开玩笑,甚至是很过火的玩笑,但这和欺凌、霸凌不能划等号。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这个度我们很难把握。法律上,现在也没有针对这个度进行定性,达到什么程度就是违法。”
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李志新表示,第一,学校对孩子心理健康、道德教育更加重视,不能单一注重智力、学习方面,要让孩子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平衡发展;第二,学生家长平日里就要注重对孩子在道德方面的教养,要时刻教育孩子学会分享、学会包容,同时也要常常给孩子做好的示范;第三,让学生自己认知很困难,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让他们了解事情的严重性,知道道德的这个红线不能触碰。
“当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真的发生时,我们能理解受害者家长的心情。他们出于对孩子的疼爱,可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解决事情。但是我还是建议家长此时要冷静下来,不要过分激动,最好是找到一个良性的解决办法。北京中关村第二小学这个事例,这位家长的做法就过于不理智,现在这件事的发酵,有一定的人为因素在炒作事态发展。”李志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