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幸福都市》(由长春市城市规划协会和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长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已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将得到国家批复。
同时,该文透露,长春市已开展了历史特色风貌区建筑的修复、改造方案设计工作。2017年,重点推进北京大街东、西地块宽城子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内18栋建筑的修复、改造工作。
据介绍,这次修复改造的整体措施:一是划定保护范围;二是建筑分级整治。
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核心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新、扩建活动;保护现有街巷与建筑格局;街区内已经拆除建筑部分,允许进行风貌恢复建设。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修复、改造建筑及新建建筑风貌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传统风貌建筑: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维护、修缮、整治,改善内部设施。
复建建筑:根据历史原貌,原样、原工艺建设。
一般建筑:与传统风貌协调且现状保存情况较好的一般建筑予以保留。保存情况较差的,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
与传统风貌不相协调建筑:整治、改造,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A.北京大街东地块
地块概况: 地块位于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中段,始建于满铁附属地时期,是旧时长春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集中体现了满铁时期多元融合的历史风貌。地块北侧经长期发展、改造,多为东西向建筑,尺度较大;南侧肌理保存完好,多为独栋别墅式建筑。地块建筑以2-3层为主,材质为满铁时期瓷砖及拉毛水泥,色彩以砖红、灰、米黄为主。

方案针对地块内现有三普文物保护单位(4栋)、历史建筑(7栋)、传统风貌建筑(4栋)严格按照相应保护措施进行修缮;对于已拆除区域进行肌理织补,恢复街区整体风貌。


责任编辑: 郭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