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她叫叶馨,是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办公室的一名民警,她的工作主要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打交道。前段时间,发生了这么一件新鲜事,让她出了大名气——她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发出了一个“失物招领”信息,失物照片竟然是一个2岁孩子。
更让人惊叹的是,仅仅过了半个多小时,通过平台传播,这名走失的2岁男童就顺利找到了家人。了解此事的熟人和相关群众,无一不对叶馨竖着大拇指点赞。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去年8月17日19时40分,正在单位加班的叶馨因为一件工作的事,去了一趟普阳街派出所。刚进派出所大门,就看到所里民警和群众正围着一个小男孩在说着什么。似乎,这个男孩儿是个走失儿童。
一向热心肠的叶馨立即就上前打听情况。这个男孩子看着也就2岁左右,还不太会说话。据普阳街派出所民警介绍说,这个男孩子是刚才他们接到群众报警后,将他接回的派出所,大家正努力帮他找家人呢。
民警一边安抚着小男孩,一边询问他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父母是谁……可是小男孩却是一问三不知,嘴里只是哭着喊着要妈妈,这可难为坏了大家。后来,民警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拍下男孩子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希望能够帮助孩子尽快找到家人。
叶馨自己也是一位母亲,将心比心,特别能理解孩子此时的心情,特别是孩子父母也一定心急如焚!
她在想,有没有更好的渠道去解决呢?突然间,她的头脑里闪过一个创意: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试试!想到这里,叶馨马上用手机给孩子拍了照片,又借用派出所的互联网电脑,把孩子照片和相关信息登录到平台上。
由于,那时候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还没有专门的寻人寻亲栏目,叶馨就把今天的情况放到了功能相似的“失物招领”栏中,信息内容如下:物品类别—贵重物品;物品名称—2岁小男孩;事发地点—长春绿园:事发时间——2016年8月17日19:37:52;内容描述—张女士在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会处,发现一名2岁小男孩,身着蓝白相间运动服,蓝色运动鞋,独自在马路边哭泣,无大人认领,向普阳街派出所报案。同时,她还附上了“丢失物品”照片——一张清晰的男孩半身照。
“失物招领”发出去了,有没有效?大家会不会注意到?叶馨心里并没有底,她和普阳街派出所民警们一起耐心等待着。
大约在20时15分的模样——仅仅过了半个多小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派出所值班室响起,值班民警赶忙拿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激动而急促:“‘互联网+公安’里那个失物招领的小男孩我认识!”
派出所里凝重的气氛一下子烟消云散,叶馨也顿时如释重负。
原来,最先发现“失物招领”信息的是男孩家邻居,他因为身份证快到期了,就上“互联网+公安”平台上咨询一下咋办,办完事退到平台主页时,看到“失物招领”栏里有了新信息,就像往常一样点开看一下。这一看,他发现失物竟然是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他还认识!随后,他又联系到了孩子妈妈,把好消息告诉了她。
不长时间过后,孩子母亲沈某匆匆赶到了派出所,激动地紧紧地抱住小男孩泪流满面。据了解,沈某一家是湖北省孝感市人,在长春打工。
据沈某回忆说,当天下午她带着孩子在外面玩。后来,她想起一件事,就回家取点东西,让孩子在门口等着。但是,当她出来后,孩子就不见了。沈某当时心急如焚,心想可能是让坏人给抱走了,大脑一片空白。她接连找了多个地方,都没有找到,正准备去报案时,接到了邻居的电话。
“真没想到,通过这个平台的网上功能就找到了孩子。我要让身边的朋友都注册使用平台,让他们也多多受益。真心感谢好心人,感谢人民警察,感谢咱们的平台!”沈某激动地说。
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同志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网络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警务工作,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已成为吉林公安、长春公安、绿园公安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去年4月6日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6年底,平台服务项目已经达到426项,实名注册用户达到698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6.2%,占全省网民总数的53%。这意味着,我省每4个人中,就有1人经常登录、使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