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城区Ⅰ级一、二类住宅地面地价为6080元/平方米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鞠华军 23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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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公布实施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

长春市中心城区Ⅰ级一、二类住宅地面地价为6080元/平方米

2017-02-06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关注四:租金标准

  按照用途、级(类、等)别、年期等标准进行征收,租赁的年期一般不超过10年,各类用途土地10个年期的租金标准详见附件5至附件7。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任意年期的土地租金标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Pn=PN(1-1/(1+RD)n)/(1-1/(1+RD)N)

  Pn—任意年期的租金;

  PN—宗地所在级(类、等)别某用途土地出让纯收益;

  n—租赁年期(n≤10)

  N—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RD—土地还原利率(6%)。

  租金标准适用于:不需用地审批,征收经营性用地土地租金的;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经批准以租赁方式供地的。

  关注五:明确不同用途基准地价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和其他商服等建设用地执行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城镇住宅及其配套车库和非经营性附属设施等建设用地执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工业、采矿和仓储等建设用地执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特殊用地、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等建设用地参照工业用地确定基准地价。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