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大会召开,公布《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用十个方面的100件实事,织就了一张密密实实的民生“幸福网”。
《计划》开篇这样写到:2017年建设幸福长春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长春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民生工作提档升级,坚持在民生工作中打先锋、站排头,让长春市人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
关注一: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14项
1、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650元/年,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和就读于农村幼儿园的低保家庭幼儿按照1000元/年/生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照1000元/年/生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就读大学(含大专、高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2000元/年/生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3、对就读中职学校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并给予每月800元生活补助(全年按9个月在校计发)。
4、按农村贫困群众需求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5、多措并举、多渠道筹资,完成全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6、完成74个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实现所有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
7、在贫困村创建“儿童之家”118所,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8、为6429户边远农村家庭提供“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机”,实现贫困村听广播看电视全覆盖。
9、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新农合参合患者,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10%。
10、在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吉林延安医院成立贫困患者医疗救助中心,在省肝胆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儿童医院设立专科医疗救助中心,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患者在救助中心实行免费治疗。
11、在市心理医院(市第六医院)设立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中心,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重症精神病住院患者提供免费治疗,非住院患者基本实现免费服药。
12、免除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孕产妇在市级以下(含市级)公立医院住院分娩费用。
13、免费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听力筛查。
14、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老人、孤寡和失独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空巢老人或仅与重病重残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
关注二:
提升10项社会保障能力
15、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建立“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升至城镇居民水平。
16、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17、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18、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特药”保障机制,逐步将“特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19、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医疗照护保险保障范围,报销部分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费用。
20、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办的企业,可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可从毕业当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早于1996年。
21、为主城区城镇60周岁以上失独、70周岁以上中重度失能和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每人每月购买1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22、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
23、开工建设益田净月养老院、卡伦湖康复养老中心,移址新建市社会福利院。
24、推进“医养结合”,8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协作关系,为住养老人开展巡诊、健康宣教、慢病管理等服务;在全市一、二级医院建立住养老人就医绿色通道。
关注三:
加大6项社会救助力度
25、调整主城区城乡低保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75%提高到80%,年救助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增加艾滋病、血友病等6个医疗救助特殊疾病救助病种。
26、开展“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对城区、开发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应届中、高考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扩大助残范围,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的贫困残疾人子女每年给予本科以上(含本科)6000元、专科3000元、中职和高中1000元的资助。
27、提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热费补贴标准,集中供热低保边缘户补贴标准由180元/年/户提高到300元/年/户,自行取暖低保户由180元/年/户提高到360元/年/户,自行取暖低保边缘户由180元/年/户提高到300元/年/户。
28、提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减免水费的额度,低保户每户每月减免由4吨提高到5吨,低保边缘户每户每月减免由3吨提高到4吨。
29、提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燃气费优惠标准,由每月减免7元提高到每月减免14元。
30、对进入自闭症教育、康复机构及其他日间照料机构的16周岁以上大龄自闭症患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
关注四:
深入推进8项教育惠民计划
31、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8所普惠性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幼儿学位3000个。
32、改造提升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打造“温馨村小”100所。
33、启动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新增10000个义务教育学位,逐步解决新城区居民子女入学问题。
34、在全市城区小学全面实施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管问题。
35、启动名师开放型在线辅导“云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网络学习资源。
36、实施“强师计划”,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到教学一线,提高中小学教学水平,推进教育均等化。
37、免除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学生(含幼儿)、晨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的餐费、交通费;对公办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38、启动九台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提供约200个面向全市的特殊教育学位。
关注五:
丰富9项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39、举办文化庙会、市民读书节、市民艺术节、冰雪旅游节、消夏节。
40、为城区252个社区配发电子阅报屏;为全市10个县级图书馆、10个文化馆各配发1台流动服务车,为市民构建方便快捷的读书看报网络。
41、开展声乐、器乐、舞蹈、绘画、摄影等艺术普及培训50万人次,提升市民文化鉴赏水平。
42、开展文化大讲堂、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等各类公益讲座、培训250场。
43、公益数字电影进乡村放映20292场,进社区和广场放映2000场。
44、巩固城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成果,为城区、乡村配备健身器材200套;建设南湖公园智能健身步道。
45、组织开展“全民冰雪季”“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健身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46、启动建设长春市体育健身指导中心和长春市工人体育馆。
47、完成长春奥林匹克公园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馆等“一场三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