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通报“蝇腐蚁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新 243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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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通报“蝇腐蚁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17-06-16 11:30 | 来源: 吉网

  近日,松原市纪委通报了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副局长兼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王立群等“蝇腐蚁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违纪案件。

  王立群,男,1971年12月生,汉族,吉林松原人,大学文化,1989年5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2014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宁江区民政局副局长兼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2017年5月,王立群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涉案人员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低保科科长尹高峰、滨江街道办事处原民政助理李绍威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宁江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学和纪检组原组长刘小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工作失职,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监督科科长王殿生和科员姬晓明、民主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耿玲、新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王艳杰、团结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王洪蕊、和平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宗秋、长宁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陈立波等7人被宁江区纪委立案审查。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涉嫌恶意骗保人员进行依法查处,现已刑事拘留4人。

  通报对王立群三个方面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一)违反群众纪律,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2013年至2016年间,王立群利用其担任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同学、同事违规办理低保或谋求其他利益。四年间,凡与其搭上关系的请托人,仅凭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能够办下低保,其第二任妻子钱某的母亲王某甚至没有任何手续、未经任何程序就办理了低保。王立群不仅对亲朋好友“关爱有加”,而且对单位同事也是“无微不至”。2015年,在王立群授意下,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44名职工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共计3,782.00元在本单位账内核销。(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低保审批事项中滥用职权。2014年至2016年间,经王立群审批同意,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违规为辖区内未经户口所在街道和乡(镇)办理审批手续的2421户家庭办理了低保,涉案金额近3000余万元。目前,经宁江区纪委初步核实,已认定其中146户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7万余元;其余2275户司法机关正在核实中。(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至2016年间,王立群利用其担任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审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请托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7万元。

  通报从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该典型案件产生的原因。指出王立群等“蝇腐蚁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民愤极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案发原因必须深刻反思。一是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作为服务民生的窗口部门,其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的形象,本应有章有法、严细深实、认真负责,但在王立群治下却散漫无序、杂乱无章、漏洞百出。仅在档案管理方面,所有低保户档案均没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设置代码、编号排序且无专人管理,目前尚有769户新增低保户找不到档案。二是审批制度形同虚设。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城乡居民办理低保必须履行申请、核实、审批等必要程序,但王立群等人无视制度规定,为谋取个人私利绕过所有审查环节,胆大妄为地直接将不符合条件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随意审批。2014年至2016年间,宁江区共新增低保户6110户,其中“空中飞”型低保户就达2421户,占比近40%。三是内外勾结蛇鼠一窝。王立群在低保审批中明目张胆地大肆优亲厚友,其下属工作人员上行下效,“批发零售一条龙、利益均沾一窝贪”。宁江区社会救助中心“宽松”、“高效”的低保审批环境形成“洼地效应”,以致一些不符合条件和恶意骗保人员蜂拥而至,或将外县户口迁至宁江,或将农村户口迁至区里,通过利益掮客纷纷实现了各自的“低保梦”。四是“两个责任”虚假落实。2013年7月王立群接任宁江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任之前,原主任及部分街道和乡镇民政助理就因违规审批低保被区纪委审查处理。王立群接任区救助事业中心主任之后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前“腐”后继,采取更为恶劣和低级的手段大肆以权谋私直至案发。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高压反腐的形势下,王立群等人所作所为在宁江区贫困人口中饱受“热议”,但作为负有主体责任的宁江区民政局党组和监督责任的纪检组却长期不闻不问,失察失管。

  通报强调,王立群身为负责社会救助事业工作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其工作关乎民心冷暖和人心向背。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高度关切民生工作的形势下,王立群等人不但没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反而顶风违纪、大行其道,用其令人不齿的行径啃食人民群众来之不易的“获得感”,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一要压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零递减。王立群案件充分暴露出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一些党组织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最末梢,把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要下大气力解决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并把锲而不舍抓作风、正风气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责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假公济私等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问题,出重拳、下狠手,还老百姓一份人心、一份公道。要加大对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的查处力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不断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严的措施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尤其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无论是违纪者还是失责者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责任编辑: 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