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再创新高——“我心飞翔 爱心圆梦”慈善助学只跑一次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徐慧 268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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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再创新高——“我心飞翔 爱心圆梦”慈善助学只跑一次

2018-07-02 17:2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8年中考、高考录取即将开始,为帮助困境家庭考生圆求学梦,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市慈善会和市残联的助学事项纳入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助力贫困学生享受相关资助待遇。其中,中考学生对应的是我心飞翔助学项目,高考学生对应的是爱心圆梦助学项目,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对应的是扶残助学金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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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心飞翔”慈善助学

  (一)受理条件:

  1.具有本街道(乡镇)户籍;

  2.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当年10月30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已经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应届中考毕业生。(择校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受理地点: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录取通知书;

  3.录取学校收费通知;

  4.长春市“我心飞翔”慈善助学金申领表;

  5.低保证;

  6.小2寸照片2张;

  7.银行卡号;

  8.户口簿。

  (四)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3000元。(双阳区1000元)

  二、“爱心圆梦”慈善助学

  (一)受理条件:

  1.具有本辖区户口;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当年10月30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学生为当年应届高考生,并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考试分数在当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5.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

  (二)受理地点: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申请材料:

  1.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

  2.考生同户籍父母身份证明;

  3.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

  4.银行卡;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6.考生户口簿;

  7.学费收费通知书;

  8.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9.长春市“爱心圆梦”慈善助学金申领表;

  10.考生身份证明;

  11.录取通知书;

  12.考生同户籍父母户口簿。

  (四)资助标准: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每人资助10000元。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资助5000元。

  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每人6000元。

  双阳区、九台区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3000元。

  三、扶残助学金补贴

  (一)受理条件:

  根据《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二)受理地点: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申请材料:

  1.《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

  2.残疾人证;

  3.扶残助学金补贴申请表;

  4.户口本或居住证;

  5.录取通知书;

  6.助学救助需学生在校证明,或新生报到通知书。

  (四)资助标准:

  根据《2017年长春市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发[2017]7号)文件精神,在加大社会求助力度方面,扩大了扶残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对2017年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给予资助。

  2016年前(含201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按原资助政策执行,不予追溯。(老政策残疾人学生资助标准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只享受申报当年资助)

  上述三个慈善助学事项均可实现只跑一次,可在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户籍地进行事项查询(网厅网址http://yzw.changchun.gov.cn/)。除了在长春市“一门式、一张网”上办理上述慈善助学事项外,我们还了解到其他助学政策和渠道,再此一并向有需要的学生公布。

  一、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每名学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三)资助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本人或家长在村级党组织领取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或自行在长春市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www.cc54.com)。同时,提供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复印件,经村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到乡镇党委。

  (四)资金发放:经过乡镇党委的调查核实和各县(市)区扶贫办集中审核后,团市委在市青年基会网站上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青基会直接向受助学生银行账户划拨助学资金。

  二、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时间:按照全省里统一规定,7月中旬开始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二)申请条件:所有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吉林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及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学生和家长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cs1s.cdb.com.cn)、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网页(http://www.jledu.gov.cn/xszz/)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或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三)申请材料:

  1.新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网页上注册后打印的申请表;

  2.入取通知书;

  3.户口本;

  4.申请人身份证及共同担保人身份证;

  5.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6.老生(续贷)所有身份证、学生证。

  (四)办理流程:在开发银行网站上注册--打印申请表--准备材料--到各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五)办理地点:

  朝阳区、长春新区:朝阳区教育系统困难学生救助中心

  南关区、经开区、莲花山区:南关区学生资助中心

  宽城区:宽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

  二道区、净月区:二道区教育局三楼302室(资助中心)

  绿园区:绿园区学生资助中心(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双阳区:双阳区三十八中南侧教育服务中心5楼后勤管理中心

  九台区:九台区教育局5楼学生资助中心

  农安县:农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德惠市:德惠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榆树市:榆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汽开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六)咨询电话:

  朝阳区:0431-85635110

  南关区、经开区、莲花山区:0431-88956475、

  宽城区:0431-89990750

  二道区、净月区:0431- 84941727

  绿园区:0431- 87873898

  双阳区:0431-84223509

  九台区:0431-82345244

  农安县:0431-83525166

  德惠市:0431-87274407

  榆树市:0431-83618056

  汽开区:0431-8574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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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审批管理处处长孙金诠接受媒体采访

  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审批管理处处长孙金诠表示: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目前还不能做到只跑一次,这次在慈善助学只跑一次主题里宣布,是为了方便贫困学通过更多的渠道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因此,为了申请人办事顺利并且少跑路,建议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和办理之前,先向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咨询,再行办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协调,力争将更多的事项做到只跑一次,让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到改革的便利。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刘盈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