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期间,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白城分局提升勤务等级,延长路面及站口有警时间,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于4月6日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6日23时40分许,白城分局民警在开展夜间巡逻时,在珲乌高速870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蒙G385**的白色轿车在快车道上忽左忽右,大幅度左右摇摆,有几次险些撞上中央隔离带,“画龙”现象极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使用喊话器提示车辆减速慢行,并在石头井子收费站将其拦截。民警对驾驶员于某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室内酒气严重,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员于某称其在白城市打工,已经一个月未回家。晚上六点多,同朋友喝完酒想回家给妻子一个“惊喜”,便从白城南上高速开车回家,最终被夜巡民警查获。
4月9日,根据白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结论为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6mg/100ml。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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