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平分局执勤民警救助了一名特殊的“伤员”——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日15时许,分局指挥中心接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部门电话报警称,其养护人员在分局辖区京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927公里附近路段进行高速公路边沟维护时,在路旁边沟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指派辖区巡逻民警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飞禽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民警和养护工人一起将受伤的“猫头鹰”用丝袋小心的装好后带回分局并联系了属地公主岭市森林公安部门。

当日16时,森林公安派员赶到分局,经初步确认受伤的飞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分局将受伤的猫头鹰移交森林公安。森林公安民警表示,相关情况将上部省林业厅,并对受伤的猫头鹰进行救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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