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农安县人民法院即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袁某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并当庭以上述罪名判处袁某两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袁某,男,1993年5月1日出生,农安县万顺乡大成村农民。2019年9月至10月间,为了挣点“外快”,袁某动起了买卖野生鸟类的歪心思,遂通过网上秘密交易的方式购买2只苍鹰及1只燕隼,同时还用野鸡网在本乡丰收村捕获1只苍鹰。袁某将上述野生鸟类对外出售,以赚取差价和利益。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10月17日,袁某在出售野生鸟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除此前袁某已经出售2只苍鹰外,另1只苍鹰及1只燕隼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陶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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