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綦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近日,随着一声法槌敲下,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残疾人妨害公务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綦某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2019年7月19日15时,在长春市宽城区汉口大街一家烧烤店门口,宽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站前中队依法清理被告人綦某占道经营的物品时,綦某拒不配合,强行从执法车上拿回因占道被收缴的桌椅,恶语辱骂执法人员。过程中,綦某因情绪激动,手握剪刀冲向执法人员后被拦下,并在撕扯过程中剪开了一名执法人员的裤脚,挠伤了两名执法人员的颈部。


被告人綦某到案后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办案。在主审法官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其始终真诚地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痛恨不已,表示以后绝不会再犯,恳请能够获得城管执法人员的原谅。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主审法官了解到綦某曾因交通事故致右腿截肢,左腿骨膜炎综合症,肢体二级残疾,享受国家低保待遇。与前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经营了一家烧烤店。上有84岁的父母卧病在床需要照顾,下有12岁的女儿正在读小学,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如果将其收监,其行动不便,不利于监管和改造;而且整个家庭将陷入瘫痪状态,甚至面临着生存的困境。经分别向宽城区、绿园区社区矫正中心委托监管评估,却因被告人无固定住所等原因,被拒绝接收矫正。因无法对其适用缓刑,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对其单处罚金。

宣判后,被告人綦某为主审法官送来了感谢信。
打击犯罪不仅要有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治,也要有对弱势群体有温度的关怀。严格司法绝不是机械司法、就案论案,公正司法也绝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公正,要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把抽象的法律公正地适用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刘玥辛
图片由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