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振兴,再迎利好!
4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该总体方案。
批复内容中都有啥?咱们先走一波原文。

批复指出:
一、原则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产业、科技、贸易、人文、环保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着力创新中外合作体制机制,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管理服务更协调更高效的国际合作示范区,为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编制完善规划体系,确保《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事实上,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推进。早在2016年,就出现在长春媒体报道中。通俗点讲,中韩双方曾在长春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举行过战略对话会。
而轮廓较为清晰的勾勒,出现在今年3月1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


彼时,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路介绍,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设立和筹备建设,围绕拟争取的国家政策优势,定位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示范区,范围有多大?
据王路介绍,中韩 ( 长春 ) 国际合作示范区 ( 筹 ) 总面积51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10平方公里,拓展区包括隶属于长春新区的长德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
那么问题来了,国际合作示范区在吉林省是不是“新概念”?答案:不是!
众所周知,2012年4月国务院曾批复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该示范区的设立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和珲春开发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
其功能定位为: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建设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桥头堡。
为啥在长春建立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有什么重要意义?
“长春与韩国合作基础比较牢固,民间和官方交流往来密切,而且双方在资金、人才、产业、资源供给上也有契合点。”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告诉中国吉林网,例如,人参、农产品吉林省有明显优势,而韩国也有大量需求。此外,韩国资本布局全球,资金引入将助力长春市提速发展。受此影响,产业结构也将换挡升级。作为省会城市长春,对全省引领作用是巨大的。此外,在为长春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东北经济借此也将焕发新生机,注入发展新动能。

中国吉林网梳理媒体公开报道时发现,同样在今年3月的吉林省新闻办发布会上,长春市发改委主任王吉曾公开表示,基于两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示范区未来重点发展的3个主导产业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医药产业、健康食品产业。
话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不久,长春已经动起来了。
来自长春市贸促会一组消息显示,为促进中韩两国地区间的经贸往来和技术交流,推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快速发展。日前,长春市贸会组织由韩国投资振兴公社长春贸易馆、长春韩国(人)商会、韩国(长春)企业家协会、吉林省中玖集团等二十多家中、韩企业,到示范区进行调研、招商工作。
振兴发展的新引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值得期待!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