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长春市天气不错,好阳光、好温度带来的除了好心情还有好幸运,这不,又有两位一等奖得主来到长春市商务局办理兑奖手续了,他们按照兑奖要求填写好信息后,就将安心等待奖品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的统一发放了。
13日上午,最先到达长春市商务局的,是第三期同时中得一等奖和三等奖的得主刘先生的委托人。“这是一笔律师费开具的发票,”长春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委托人则是刘先生的律师。

(第十四期一等奖得主于先生)
下午,第十四期一等奖得主于先生也高兴的赶到了长春市商务局,说起自己中奖的经历,他直呼幸运,“我就是在一汽新世纪超市买了些日常用品,一共也就花了150.6元钱,当时觉得还是开一张发票吧,万一中奖了呢?没想到第二天上网一查,居然真中了一等奖。”于先生说,填写完了兑奖信息,他才有点真实的中了奖的感觉,现在就是等着领取属于自己的轿车了。
好了,分享完大奖得主的得奖经历,不知道您是不是也正准备去购个物,幸运一下?现在,我们要公布5月13日“惠满春城”消费季发票抽奖的结果了,今天,1台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属于拥有发票代码:022001900104,发票号码:36391727的幸运儿。快拿出您的发票来看看,今天中奖了没?
如果您还不知道自己此前已拥有的发票是否中奖,那就要赶快拿出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了。

作为本次活动主办方指定的中奖结果查询通道之一,中国吉林网吉刻APP每日准时为您更新中奖信息。
今天的中奖信息如下: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022001900105 01637390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370034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8069502 三等奖
022001900111 03959077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165043 三等奖
2200171350 00452337 三等奖
022001900111 29701720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8540400 三等奖
022001900105 01528072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980466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4314177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3015469 三等奖
022001900107 06819077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5436526 三等奖
022001900104 42069820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9105247 三等奖
122011921706 00446354 三等奖
022001900105 00874920 三等奖
022001900105 02050486 三等奖
022001900111 03959184 三等奖
022001900104 39842031 二等奖
022001900111 04986410 二等奖
022001900105 02050493 二等奖
2200172350 01118860 二等奖
022001900104 36391727 一等奖
奖品内容包括这些:
抽奖规则为:每期抽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红旗H5轿车1台(价值20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三等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抽奖活动自4月27日至6月30日结束,共65期。
长春市发票抽奖活动兑奖须知
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2020年第1号)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布兑奖地点和时间如下:
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26室进行中奖登记,奖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媒体后续发布。
三、咨询电话
(一)税务机关发票抽奖活动咨询电话:
长春市城区:0431-80509745、0431-80509746、
0431-80509747、0431-80509748、0431-80509749。
双阳区税务局:0431-80508222;
九台区税务局:0431-82312366;
榆树市税务局:0431-83612366;
德惠市税务局:0431-80509191;
农安县税务局:0431-80509366。
(二)长春市商务局兑奖咨询电话:82739171
受理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四、中奖者兑奖时按公告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备查,中奖者需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兑奖;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附模版。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4、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
5、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五、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由长春市商务局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