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午,一辆警车在长春市至农安县的G12高速路上快速行驶。一个小时后,警车抵达农安县某小区院内。“法官,你们来的太快了,那辆车还在院里停着,我一直盯着呢。”申请人见到执行法官后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16年,申请执行人张某将三万元借给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到期后王某耍起无赖不还钱,张某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并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经过细致的财产调查,发现王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只有一辆奥迪汽车,于是便将该车车籍进行查封,但却始终找不到车辆踪迹。此后,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王某电话,王某不接电话也不肯露面。
正在法官苦于案件推进困难的时候,申请人张某打来电话说在农安县某小区角落里发现了这辆车。为了不错过这来之不易的扣车机会,法官放弃午休,12点钟出发,一路疾驰奔赴农安。到达扣车现场后,法官发现车辆的使用人并非王某,且其情绪激动,大声叫喊称这辆车是自己以市价从王某手里买下的,坚决不同意法院将车扣走。经过近半小时的释法明理工作,车辆使用人情绪逐渐平稳下来,同意将该车扣回法院,并表示会联系王某解决此事。

就这样,经过1小时45分钟的努力,法官成功扣押车辆。在得知车辆已经被法院扣押后,7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终于现身,主动联系法官到院偿还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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