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公安机关受立案“码上监督”新闻发布会,针对公众普遍想了解的公安机关要求的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是什么?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华北进行了解答。
他介绍说,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意见》要求,2018年,吉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的意见》。
其中,省公安厅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要求,进一步拓展为“五个当场”。
具体是指:群众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接报民警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当场告知查询办案进度方式、当场明示投诉举报监督渠道。
落实“五个当场”要求,目的是全面规范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受立案问题的源头管控。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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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编辑: 鞠华军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