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15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收费站执勤,当对一辆吉G牌照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王某神情略显紧张。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王某支支吾吾地说驾驶证忘带了。经民警查询发现,王某的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人王某称,自己的驾驶证于2023年7月因酒驾被暂扣,由于妻子生病着急送医,这才铤而走险驾驶车辆。经民警耐心地说服教育,驾驶员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个别驾驶员有个错误认识,驾驶证被交警扣了,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有的驾驶员基于这样的错误认识,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照样开车上路,心里给自己打气:我又不是没有驾驶证,只不过是被暂时扣留,开车碰到交警解释一下就没有什么事。而实际上,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期间,就相当于失去了驾驶资格,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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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