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长春市税务部门回应热点问题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郭龙 37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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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长春市税务部门回应热点问题

2023-11-23 13:3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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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11月23日,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长春市税务局“前三季度税收服务企业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吉林网了解到,今年“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升了。

  据悉,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执行层面上,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如果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昕 文/摄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