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在基层法庭工作35年,承办7000余件案件,多年来化解大量矛盾纠纷,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 “平民法官”。他就是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孤家子法庭庭长孙海鑫。
普法为民,他建立“海鑫法官说事点”
1988年大学毕业后,孙海鑫先后在3个乡镇法庭工作,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线,已经干了35年。起初,孙海鑫跟一名资深法官搭档。他们常常蹬着自行车到老百姓家里,脱鞋就盘腿上炕头,先听村民吐完苦水,再把法律条款用土话一句句讲给大家听。“这事多清楚啊,为啥不直接断个是非?”孙海鑫有过这样的疑问。“判完案子你拍拍屁股走了,人家明白为啥吗?不明白的话,凭啥信服你的审判、信服法庭?”这名法官的话让孙海鑫深受启发。从此,把法律送到乡村、送上炕头,也成了孙海鑫的工作原则,他联合司法部门在四平市梨树县沈洋镇、小宽镇分别建立了“海鑫法官说事点”。
“海鑫法官,有人欠我钱,躲南方去了!”“我家孙子上学跟人打架了,咋办啊?”询问情况、解释法条、出具文书……每次去法官说事点,孙海鑫就被村民围了起来,忙得没空休息。孙海鑫说,“有些村民不清楚法庭的职责范围,只要来了,我都尽可能地给说说法理、想想办法。”2018年以来,孙海鑫在固定时间到法官说事点办公,现场为群众调解纠纷、释法明理,开展法律服务,涉及婚姻家庭、侵权、民间借贷等方方面面。没有需要处理的纠纷时,他就地普法,春天讲土地承包合同,秋天讲粮食买卖,说事点是普法重要的抓手,专挑群众身边明天就可能碰到的问题讲。据统计,“海鑫法官说事点”设立以来,已累计开展法律服务208次,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889件。
司法为民,他多元调解平纠纷
孙海鑫认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要便民利民,更重要的还要将人民群众的矛盾消除在萌芽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他曾审理过一起离婚纠纷案,王某因一场意外,经济陷入困难,生活压力大,与妻子经常闹矛盾。妻子一怒之下来到法庭要求离婚。经过孙海鑫深入调查了解到,双方感情基础很好,已有两个孩子,只是面对经济压力不能理性对待。于是,孙海鑫对症下药,用“家有一心、黄土变金”的道理启发他们,反复做夫妻双方的调解工作,鼓励他们勤劳致富。双方都被孙海鑫的耐心和诚心所打动,最终和好如初。孙海鑫说:“必须要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离百姓最亲近的人’。我们将为此继续努力,真正让温暖的司法服务,扎根在百姓的心中。”
勤廉为民,他秉公执法守正义
在廉政建设方面,孙海鑫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及全庭同志。孙海鑫处理过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都较劲,男女双方都托熟人拿钱找他,被他拒绝了,他说:“我不会因为说情就枉法裁判。你们打官司不就是为了向对方要钱吗?有给我的钱,在诉讼中双方都让一步,不就解决了?”。经过孙海鑫的反复劝说,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案件得以调解解决。
与孙海鑫同一办公室的书记员房帅说,“其实孙海鑫罹患直肠癌已有几年的时间了,他平时左臂上带了一条白布,是为了遮挡住化疗用的留置针。在患病的这些年里,孙海鑫在诉源治理的求索路上,还是行而不辍、步履不停。血小板数值低于10,没有手术指征,医生一再要求他卧床休息,他还是不听劝阻,义无反顾地奔向他的‘战场’。”
孙海鑫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吉林好人”等称号,他所带领的孤家子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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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许明慧
四平市委宣传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