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吊销从业资格证 长春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房彦妮 38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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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吊销从业资格证 长春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2024-01-14 12:42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月份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针对出租汽车(网约车)违法违规,侵害乘客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4年1月1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吉AD57296车辆派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1月11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吉AY796W车辆派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1月9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吉AF24432车辆派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4年1月4日,天津出行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吉A51E8L车辆派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4年1月以来,驾驶员康宝惠驾驶吉AG456J非营运车辆,通过网络预约拉载乘客往返市区和龙嘉国际机场,多次被乘客投诉举报,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驾驶员康宝惠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扣押吉AG456J车辆30日。

  案例六:2024年1月11日,长春市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吉AZ7259号出租车,载运乘客从长春站南口至长春西站。合理路线运价应为37元左右,实际收取115元,属于以欺骗的方式高额收取费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驾驶员齐向前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从业资格证。

  请全市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及广大从业者引以为戒,合规经营,文明诚信,提升服务质量,维护长春市城市文明形象。针对出租车(含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涉事人员、涉事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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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涛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