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长春曝光一批出租车及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鹏 38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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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诉必查、一案双查”

最新公布!长春曝光一批出租车及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2024-01-16 11:2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出租车(含网约车)全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逢诉必查、一案双查”的原则,在公安交警的大力配合下,通过运用“天网”等科技手段,快速查办一批侵害乘客利益的出租车及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现向社会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1月12日,驾驶员付春宇驾驶吉AU32J5小型客车,通过“200出行”平台网络预约,载运乘客从冰雪新天地到西二道街大马路宏达汽修,强行拼客且服务态度恶劣。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付春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驾驶员付春宇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200出行”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派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责令改正,作出200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3年12月21日,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吉AFA9558网约车驾驶员钟红生,载运乘客从临河街自由大路伊水居南门到龙嘉机场,向乘客索要高价不成,甩客。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驾驶员钟红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收回《网络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作出200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01月14日,长春市茂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吉AZ8238出租汽车驾驶员赵宏,载运乘客从长春西站到龙嘉机场,合理线路里程约55公里,实际行驶74公里,绕行超过10公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驾驶员赵宏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案例四:2024年1月15日,驾驶员刘帅驾驶吉A83Q2X小型客车,多次采用线上接单,线下交易的方式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驾驶员刘帅作出30000元行政处罚,同时扣押吉A83Q2X车辆30日。

  案例五:2024年1月13日,吉AFB2020网约车驾驶员赵彤以运费低为由,拒绝拉载乘客,属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赵彤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

  请全市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及广大从业者引以为戒,合规经营,文明诚信,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针对现场执法、网络舆情、市民投诉等渠道发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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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涛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