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8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一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站口执勤时,联勤指挥平台窗口连续弹出两辆小型轿车区间超速的违法行为预警提示,两车违章时间和驶出时间相差无几,存在相互超速追逐嫌疑。接到高速公路智能卡口指令后,民警立即对两辆小型客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过民警核查询问了解到,该两名驾驶员是亲戚关系,在延吉市刚刚买完新车办完手续,打算春节假期回敦化探亲,陪同亲戚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透一透”新车发动机的极速,丝毫没有意识自己超速的违法行为会有怎样的严重后果。
民警向二人出示了电子监控区间测速照片,分别区间测速结果为148公里/每小时、146公里/每小时,向驾驶员侯某、李某讲解了超速驾驶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该二人对测速结果无异议,也认识到了自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于道路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危险,给过往车辆产生了不利影响。
针对驾驶员侯某、李某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超速行驶极易导致驾驶人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与感知能力变差,从而影响操作的稳定性,广大驾驶人朋友切莫图一时之快,在日常出行中务必养成谨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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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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