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长春市营商环境领域改革,长春市制定出台了《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8章83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中国吉林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围绕服务效能提升,长春市政数局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持续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品牌。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长春市政数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孙立忠介绍说,长春市政数局通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同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对政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作了具体规定,从法律层面为企业群众享受“一网、一门、一次”的政务服务提供制度规则。
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深化改革,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此外,长春市政数局还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打造政务服务“长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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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文/摄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