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东北的话题格外火热。
当下,“林下经济发展”就是媒体记者关注的关键词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
记者注意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
那么,如何科学推进东北地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呢?
日前,朱国贤 、蓝绍敏、张延昆、吴海英、李龙熙、秦海涛、刘启芳、姜明8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建言。
东北地区林业资源丰富,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等生态功能区,是我国重要森林分布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发展林下经济对于兴边富民、维护边疆稳定意义重大。
近年来,东北地区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形成了特色林下经济体系。
客观上来讲,虽然东北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和不足。
这些问题,让8位全国政协委员格外关注,拆分来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资源利用率不高。利用林地开展集约化经营占林地总面积较低,以吉林省为例,仅占林地总面积的7%、商品林面积的13.8%。虽然国家允许利用天然林和国家二级以下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但没有明确具体开发强度,担心踩“红线”。
基础设施保障不足。目前,在林区内建设林下经济相关设施,没有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管理。因其土地性质为“林地”,原有的基础设施大多处于闲置状态,不能改造成旅游服务等设施,造成资源浪费。
政策制度限制。林蛙、鹿茸等特色林产品尚未纳入药食同源目录,精深加工受制约。国有林比重较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产业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面对上述问题,该如何破解?
8位全国政协委员在联名提案中,从六个维度开出“良方”:
一是完善林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建议国家出台关于新时代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政策,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集聚,技术创新。把林下经济发展成效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体系,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制定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国有林业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林下经济产业。明确林地利用政策,明晰清林、整地等开发手段的强度和界限,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将黑木耳等食用菌划归为蔬菜类,用地不按“非粮化”“非农化”管理。
二是扩大森林经营试点范围。建议进一步落实《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加快示范基地的创建评估。扩大全国林下经济示范试点范围,将试点省的森林经营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全域,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带动示范效能。加大试点工作量,进一步打开林分上层空间,改善林下水热条件,提升森林质量。推动小径材加工利用、中草药种植、山野菜采集加工、林苗一体化生产、果材兼用林基地建设等林业优势产业发展。增加林地资源供给,确保长白山人参等特种稀有林下经济作物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策,盘活林业资产。把发展林蛙养殖所需“三池一房”以及森林旅游康养“亭台廊榭路”等,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对林区“三场一区”闲置土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土地所有权不变,森工企业可以转让、出资、入股,也可用于开发林下经济、旅游康养等产业项目,发挥国有资产的综合效能。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和生产经营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四是破解林产品商品化政策瓶颈。林特产品如林下山参、林蛙油、鹿茸等具有较长的食用和药用历史,建议将相关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和化妆品原料目录,推进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优势特色名牌产品。
五是把红松纳入木本粮油补贴范围。进一步践行“大食物观”,比照支持南方发展油茶产业的方式,将东北特有的红松树种纳入木本粮油补贴范围,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六是加大打假力度。加大查处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林下经济产品的力度,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合法诚信生产者、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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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彭绅 栾喜良 王昕
摄影 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