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20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收费站口执勤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内酒精含量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李某称,晚上和朋友聚会喝了一瓶啤酒,觉得喝的不多,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驶入高速公路,没想到能遇到民警执勤。

民警对其讲明酒驾的严重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李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驾驶员对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方向盘、油门及刹车,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几率大大增加。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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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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