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每个街道至少建成2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王韬 383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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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全省每个街道至少建成2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2024-04-10 15:0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方案》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白城市洮北区长庆街道安居社区老年餐厅内中午老人就餐)

  《方案》提出,要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与实际,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多元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2024年,全省每个街道当年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2个,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

  2025年,全省每个街道、乡镇当年再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3个。

  2026年及以后,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 (村)延伸,助餐服务场所增量明显,老年人较多且居住集中、助餐服务需求较高的社区 (村)实现全覆盖。

  《方案》要求,多渠道布点,建设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包括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城市按照“一刻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村、组布点。

(大安市临江街道永兴社区老年餐厅内老人用午餐)

  一是新建改建一批。

  充分挖掘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补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农村等闲置房产资源,因地制宜改建一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现有各类资源无法覆盖的,要结合老年就餐服务需求,规划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二是完善拓展一批。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食堂向居家老年人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大院等拓展完善助餐功能;鼓励学生餐桌兼营老年餐桌;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物业用房可以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三是社会合作一批。

  对价格普惠、环境整洁、交通便利,且愿意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的社会餐饮企业,协商作为老年助餐合作单位,指导其增设老年人助餐窗口,开辟老年人用餐专区,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餐厅。

  四是互助共建一批。

  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选择具备条件的家庭设立助老餐桌,同村同组老年人自我服务、自供食材,抱团解决就餐难题。

  《方案》明确,鼓励将辖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统一交由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大型餐饮企业连锁化运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各地要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建立 “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形成资金、政策、资源合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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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郭雍皓

  图片来源  省民政厅

编辑: 王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