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3时30分许,吉林高速公安敦化分局桦甸工作组民警接中铁监控中心反馈一辆电动车从桦甸西收费站强行驶入高速公路去往延吉方向,同时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有一台三轮电瓶车在路上低速行驶,且时而左右摇晃,时而‘蛇形’前进,过路司机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怀疑驾驶员有饮酒的可能。”
民警立即出动在沿线寻找该电动车,在公安民警与路巡人员、收费员的配合下在桦甸东收费站将该电动车成功拦截。
在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时,民警发现男子说话含糊不清,带着明显的醉意,身上也散发出浓重的酒味。通过反复询问得知:当天刘某与朋友在一饭店饮酒,其间喝了1斤白酒、2瓶啤酒,酒后准备去其朋友家过夜。但由于过度饮酒刘某骑着电动车逐渐迷失方位,迷迷糊糊闯入桦甸西收费站,在高速公路上向长春方向驶去。在抵达桦甸东收费站时电动车电池已见底,如果没有民警的及时拦截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刘某独自一人独居,考虑到其人身安全,民警委托养护工区人员用清障车将其电动车转运到桦甸西收费站,民警则将其安全送到家中。在抵达其居住的小区门口,刘某意识已经恢复清醒,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表示衷心感谢,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民警也嘱咐要考虑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高速公安提醒: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由于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较快,如果驾驶员稍有懈怠,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人存在被车辆撞到的极大风险,在夜间风险更大。一旦出现此类事故,对行人的伤害非常大,非死即伤。此外,车辆为躲避行人而失控酿成的事故也很多,车速较快时打方向的幅度稍大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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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