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吉林北收费站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径直向收费站驶来,三轮车的车斗里还站着一个人,民警迅速对其进行拦截。
经询问,驾驶人李师傅表示自己家就在高速公路附近住,朋友家的汽车坏了,想拉着朋友去市里买配件,想着走高速能快一些,便驾驶着电三轮载着朋友向高速驶来。
听见李师傅的回答,民警忍俊不禁,于是告诉他,吉黑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的省高速公路,像他这种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的电动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快,这种小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是一种极其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听了民警的劝说,李师傅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骑电动车来高速公路,并对民警的安全提示表示感谢。最后在民警的劝说下将后车斗里的朋友扶下了车,一起坐在车棚里驶离了高速口。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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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