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勇士;他们,更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实践者。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基层环保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来自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的中队长刘大俊便是其中一员。
自2005年加入生态环境保护这支队伍,刘大俊始终坚守环境执法第一线,恪尽职守,冲锋在前,对于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严厉打击,用实际行动捍卫着一方蓝天碧水。
2023年8月,刘大俊被派到省内某市交叉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他深入一线,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处理某企业违法案件过程中,在生物质锅炉炉膛内发现了4.6公斤的医疗废物,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医疗废物流失。由于检查及时,上述医疗废物尚未被引燃,未造成感染性医疗废物流失导致的进一步环境污染。面对上述情况,刘大俊现场取证,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对2个医疗废物周转箱进行妥善处置。该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成为2023年环境执法中的典型。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刘大俊坚持柔情服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面对企业的问题,他耐心指导,在得知中小单位危废处置流程有疑问时,他打电话一一解答,当企业台账不规范时,他上门送危废台账。面对新同事遇到工作难题,他面对面传授经验,教方法,压担子,引导他们把工作岗位作为工作课堂,号召全体人员为环保事业建设出谋划策。他对待群众耐心热情,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问题积极应对,对待难点从不回避,正是这种认真负责、踏实苦干的作风,让刘大俊多次赢得上级的表彰,得到单位的认可和同志们的赞许。
在涉及环保的领域,刘大俊有着极大的热情和钻劲。他在零下20多摄氏度的天气中,带领团队沿着小河沿子河、东新开河、鲶鱼沟等大小河道,排查入河排污口情况,一一核对,防止有偷排漏排问题。遇到不明流水,他查问题,找病根,及时完成整治。正是一次次的实地勘察,净月区河道水质稳定达标。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刘大俊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只要是工作需要,无论是节假日、严寒酷暑、偏远乡村,他都坚决服从调遣,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细致熟练地开展环境执法工作。2023年,他处理了188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有居民反映夜间噪声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刘大俊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为了准确掌握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他带领监测人员在深夜前往受影响的居民家中进行噪声检测。通过连续几夜的监测,他们不仅准确掌握了噪声的来源和强度,还及时向产生噪声的商户提出了整改建议,有效地解决了居民的困扰。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19年来,刘大俊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环境的热爱,一次次冲破困境,坚守职责。
2023年,刘大俊获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手”,近日获评“吉林好人·最美基层环保人”。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保护环境是我的责任。”在荣誉与群众的好评面前,刘大俊始终用最质朴的言语和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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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
图片由省生态环境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