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日前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水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为了促进水网建设,加强水网工程管理和保护,保障水网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网功能和效益,吉林省水利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条例于2024年5月29日由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8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五条,从水网建设规划、水网工程管理、水网工程保护、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范。率先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水网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和批准机构;明确了水网工程管理原则和各级政府机构、水网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对水网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界定、禁止事项予以明晰。
《条例》为水网的规划、保护、管理、保障和监督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其他省市探索水网法治化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对促进水网建设、加强水网工程管理和保护、保障水网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网功能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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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初审: 梁欢欢
复审: 齐智
终审: 张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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