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长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督查组先后对宽城,汽开,农安,双阳,二道,南关6个县市区的22个住宅小区,26个销售点(含租赁、修理店)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过程中随机对检查单位所属的19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关于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整治情况和停车位、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截至目前,长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督查组共发现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159处,其中楼体“飞线”46处,楼道内、单元门口、贴临居民楼、地下停车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62处,已建成的充电棚停放大量自行车、摩托车,影响充电桩的正常使用3处,路面违规骑行(含未上牌照)20处。26个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无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销售台账, 1家超范围经营废旧电池回收业务且有非法改装嫌疑,1家仍在违规售卖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中国吉林网获悉,长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督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指导当场整改的已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已联系属地及行业部门跟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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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赜瑞
长春消防供图
初审: 赵鹏
复审: 韩方宇
终审: 张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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