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最基础的重点职责之一。12月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中国吉林网获悉,全省民政部门全力扎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连续18年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643元和483元,分别比2023年提高5.1%和8.5%。
全力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16.9万人持续给予保障,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中符合条件的2.5万人纳入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不断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全省已有55个县(市、区)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加便捷高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均对“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部署,省民政厅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围绕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温暖的救助服务。
推动救助对象梯度化。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合理划分困难群体,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针对性、精准性。重点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患人员,给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适度保障支出型困难群众,主要给予专项救助。及时保障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人员,主要给予急难临时救助。
推动救助管理智慧化。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及时反馈基层入户核查,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让“大数据”与“铁脚板”有效有机结合,加大“政策找人”力度,主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推动救助服务便捷化。拓展救助申请方式,开通“吉林救助”网上受理平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的困难群众,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实现线上申请与线下申请自由选择。
推动救助内容多元化。“物质+服务”是社会救助改革的重要方向,我们将在物质救助基础上,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同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救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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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摄影 蒋盛松

